时间:2024-09-19 来源:网络 人气: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认证,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这一资质认证旨在规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市场秩序,提高信息系统项目质量,保障信息安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资质级别最高,四级资质级别最低。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从四级资质开始,依次进级。
以下是各级资质的具体标准:
1.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 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 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培训。
1. 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 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 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60%;
4. 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3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 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 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 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1. 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 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 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 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 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 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 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1. 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 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 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90%;
4. 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8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